灌云检察机关监督破产案件 申请破产15年后,供销社“起死回生”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3月1日讯(通讯员 徐云刚 孟婧 记者 刘浏)“最近经常来这里买菜,离家近,品种多,还实惠!”2月21日,当灌云县检察院的干警们回访灌云县南岗供销合作社时发现,原有的庭院已被租赁改建成农贸市场,前来采购的居民络绎不绝。而此前15年,这家供销社一直深陷困境,破产清算久拖未结、劳动权益纠纷不断……

灌云县南岗供销社始建于1958年,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一度是群众眼里的“香饽饽”,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逐渐失去发展优势。该社党委副书记、主任王辉介绍,由于缺少正常经营和收益,南岗供销社有段时间甚至靠出售企业资产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和职工的养老金、失业金,逐年亏损渐渐处于“半瘫痪”状态,“社有资产仅剩部分房屋用于出租,但在小城镇开发进程中,供销社20间临街门店被拆除,更加剧了亏损。”

2006年4月17日,南岗供销社因资不抵债向灌云县法院申请破产。如何处理该案陷入两大困境:一边是主管部门县供销总社想积极保留企业,另一边是该供销社可分配财产与职工期盼存在落差。何去何从?这一僵局持续长达15年。

2021年初,灌云县检察院在破产案件监督领域创新工作机制,联合县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司法联动保障破产工作规范运行机制的意见》,对南岗供销社破产案件共同进行深入研究。“我们最终认为,南岗供销社长期服务于乡村经济,当前在农产品产销对接、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有存续下去的实际需要,各破产债权人也有和解清偿的意愿,且保留基层供销社也符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服务‘三农’的政策需求。”灌云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陶亚明说。

法检两院案件承办人耐心向各方当事人讲清和解与破产的利弊,同时指导供销社与债权人代表就破产民事和解事宜进行讨论。双方互相让步,达成民事和解协议,并制定和解协议草案。经过多方联系,南岗供销社将闲置庭院出租改建成农贸市场,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检察监督的介入也打消了债权人的顾虑,让债权人建立起挽救债务人的信心。

去年11月26日,南岗供销社向法院提交民事和解申请及和解协议草案。法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检察院应邀派员监督,《和解清偿方案》获债权人会议一致表决通过。2021年12月7日,法院裁定认可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达成的民事和解协议,终结南岗供销社破产程序,实现各方权利人“多赢”,有力维护了地方发展稳定大局。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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