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减产损失农民能否追偿?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2月24日讯(通讯员 孟婧 左飞 记者 刘浏)“大家购买种子、农药时可以用手机扫描包装袋上的二维码,看看查询结果是否与包装袋上标注的内容相符”“对于商家大力推荐的新品种要慎重选择”……检察官走村入户,正在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

春耕在即,2月11日,为确保农民购买到放心农资,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一起支持起诉追偿水稻减产损失的案件,联合灌南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局启动为期3个月的护航春季农资安全专项行动。

2021年10月初,灌南县检察院检察官王桂荣从县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桑某等二十几名农民正在追讨水稻减产损失,准备集体上访。“该案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检察机关第一时间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一起到涉案稻田进行现场勘查,对倒伏稻田拍照、取样,帮助农民进行技术检测,评估受损情况。”王桂荣说。

2021年10月25日,灌南县农业农村局下属机构县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管理办公室出具《灌南县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书》,该鉴定书证明桑某出现倒伏现象的土地前3年的平均亩产为610.3公斤,而目前桑某倒伏田地理论平均产量仅为361.6公斤。

“我们家水稻前几年正常亩产都能达到600多公斤,现在一半都达不到!”桑某等涉案农民因为水稻产量锐减,一个个愁容满面。灌南检察机关在调查中一边耐心安抚桑某等涉案农民情绪,了解诉求,一方面详细记录当事人陈述证词,收集农民购买稻种凭证,帮助固定相关证据。

经查,2021年以来,桑某等24名农民种植了陈某农资门市售卖的稻种后,水稻出现大面积倒伏现象,直接造成200余亩稻田每亩减产250至450公斤不等,总减产近7万公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格2.6元/公斤,总计损失18万余元。

2022年1月7日,灌南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发送支持起诉书,支持受损农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外,灌南县检察院还针对案件中暴露出销售市场把关不严、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淡薄等问题,将在护航春季农资安全专项行动中重点加强对农资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并对乡镇农民及农贸市场经营者开展普法宣传。目前,灌南县各个镇村正通过广播、横幅等形式,集中宣传种子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曝光查获的案例,提高生产经营者和用种农户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春耕氛围。

“农资好坏直接影响农民收入,检察机关既帮助农民依法维权,同时还在田间地头进行普法宣传,大大提高了种植户农资安全意识。”江苏省人大代表、灌南县三口镇何庄村党支部书记周军肯定地说。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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