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违法调头,被撞还要自己担全责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2月22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近日,在南京景明大街与锦文路西侧路口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违法调头导致一辆正常直行的轿车躲避不及,发生两车相撞,事故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发当天上午8时许,宋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锦文大道自东向西行驶,到了景明大街交汇路口西侧调头时,与沿锦文大道由西向东直行到此,陈某所驾驶的轿车发生了碰撞。宋某与陈某两人因为责任划分产生了争执,双方均拨打了报警电话。

随后,江宁中队交警赶赴现场调查,事发时,宋某骑电动自行车借用机动车进行调头,然后正准备横穿过机动车道过程中,与正常直行的陈某车辆发生了碰撞,虽然两车不同程度的受损,但庆幸地是无人受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宋某违法调头引发本起交通事故,所以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轿车驾驶员陈某无责任。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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