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月23日起恢复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扬子晚报

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2月23日起恢复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及外埠、区域号牌机动车高峰限行措施 。

同时,为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与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共同研究决定,自2月23日起我市道路停车秩序恢复常态化管理 。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一、2月23日(周三) 限行尾号为1和6 ,在本轮换期内(1月3日至4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 车号牌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请广大车主或驾驶人提前关注限行信息,合理调整出行时间、出行方式,驾车出行勿违反限行规定。

二、外埠和本市使用区域指标登记上牌小型、微型客车 临时需在高峰时段进入中心城区通行的,驾驶人应提前登录“小客车高峰时段预约通行凭证系统”预约申办“中心城区高峰时段通行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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