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醉驾撞树、上个月无证驾驶,最近他又醉驾,这次险些送了女友的命…

扬子晚报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边程壹 通讯员 符栩潇

近日,杭州临安交警接到报警:於潜镇某路段一辆轿车将一辆货车撞翻在地,肇事轿车驾驶员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交警联动120、消防等救援力量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将货车司机、轿车副驾驶女子救出送往医院。

交警对事故现场仔细勘查后,前往医院查看伤者情况,开展事故调查。

交警赶到急诊室,找到了躺在病床上接受治疗的受伤女子。旁边站着的黑衣男子引起交警注意,他身上衣服有多处破洞,双手虎口处也有血迹。

交警随即询问。

男子非常抗拒,一直嘟囔着:“不是我开的车”。

交谈中,酒味从男子身上飘来。“你是不是喝酒了?”交警询问,男子闭口不说。

随后,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男子从上衣口袋拿出一叠行政处罚决定书说:“车我开的!我去年醉驾被拘留了三个半月,前两天无证驾驶又拘留14天,不用吹气了,直接带我去血检吧!我又喝酒开车了,还撞了大货车!”

男子姓江,今年29岁,江西鄱阳人,去年5月因为醉驾撞树后酣睡上了新闻,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罚金7000元的处罚,还被交警部门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去年5月事故照片)

今年1月又因无证驾驶、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处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万万没想到,受到两次处罚的江某不但没有悔改,反而无视法律法规,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再次无证醉驾发生交通事故。

经抽血鉴定,江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94.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他在此事故中受了一点轻伤,但他的女友却因此右股骨粉碎性骨折。

最终,经临安区人民法院判决,江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在本起案例中,江某再三犯错不知悔改,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他为自己的糊涂行为付出惨痛代价,在看守所度过了新年。请广大驾驶人朋友牢记案例警示,切勿酒后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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