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人钞票还骗感情 一女当了“男友”又当“姐姐”

扬子晚报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诈骗案,被告人张某一人分饰两角,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据悉,被告人张某,女,平日喜欢玩“某K歌”软件,在App中将其前夫侄子的照片设置为自己账号头像,经常从其他软件中下载男性演唱的歌曲并在“歌房”中播放。2018年,被害人周某通过“某K歌”App添加到了张某的微信。在两人微信聊天的过程中,张某谎称自己为年轻单身男性,父母双亡,名下拥有一间工厂,打造了一个白手起家的高富帅的人设。周某对于张某的虚拟身份产生好感,相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一开始双方有来有往,经常在微信中互发金额较小的红包。但自2019年5月起,感到手头紧张的张某便以遭遇车祸、公司经营不善急需用钱等名义不断向周某开口“借钱”,并将自己打工的工厂车间谎称为自己艰苦创业的成果,以侄子朋友圈的照片、视频作为自己生活的写照。其间,经不住周某的坚持,张某只得同意周某来海探望,张某害怕事情败露便以“男友姐姐”的身份将周某安置在自己家中长达半年之久,谎称“弟弟”在外出差并继续通过微信对周某实施诈骗。“男友”长时间不露面让周某逐渐起了疑心,在无意间看到张某使用自己“男友”的微信更让周某感觉事情不对劲,便向附近村民打听后得知,该村根本没有其“男友”这个人。她急忙向公安机关报案。此时周某仍一直以为“男友”只是利用他人身份对其进行欺骗,直到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周某才知道原来自己苦苦相恋了近两年的“男友”竟然是个女的。截至案发,张某诈骗周某金额累计达10余万元,所骗得的钱款全部被张某用于打赏“某K歌 ”主播。

该案中被告人张某自始至终怀有非法占有目的,“女扮男装”虚构男性身份与被害人周某网恋,以借款为名实施网络诈骗行为,数额巨大,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构成了诈骗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院提醒,幸福是靠双手奋斗出来的,切勿因一时利欲熏心而以身试法,最终身陷囹圄。广大网友也要时刻擦亮双眼、保持理智,不要轻易通过各种软件添加陌生人的微信、QQ,警惕以“网恋”等各种名义实施的网络诈骗,一旦涉及转账汇款时必须多留几个心眼,切莫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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