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首例!制售“冰墩墩”蛋糕 一蛋糕房被立案查处

扬子晚报

要说现在谁是顶流,“冰墩墩”当仁不让。北京冬奥会开幕以来,友好可爱的冰墩墩深受大众喜爱,甚至出现了“一墩难求”。一些商家就此动起了歪心思,在商品上添加了“冰墩墩”相关元素,讨消费者欢心。殊不知,其行为已构成侵权。昨天,广陵区市场监管部门就根据举报,查处了一家涉嫌违法的蛋糕房。

蛋糕房销售“冰墩墩”

前两天,市民小周打算订一款蛋糕,在浏览商家信息时,偶然发现市区某蛋糕房推出了一款“冰墩墩”蛋糕,造型新颖。小周法治意识很强,他敏锐感觉到,商家可能涉嫌违规。

小周:冰墩墩是奥运吉祥物,肯定是不能随意被用作商业用途的,应该要有授权的。

小周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后,执法人员高度重视,随即展开了调查。

广陵市场监管局东关分局副局长 薛晶晶:我们接到举报,你们蛋糕房做冰墩墩蛋糕的是吧。

商户涉嫌侵权

虽然现场没有查到冰墩墩造型的蛋糕,但执法人员从店老板的朋友圈里找到了产品宣传图片。店老板承认,见冰墩墩很火,他想蹭下热度,推出了相关产品。执法人员表示,根据规定,将“冰墩墩”的标识、造型用于商业用途,需要获得授权,否则就涉嫌侵权,属于违法行为。

广陵市场监管局东关分局副局长 薛晶晶:使用权人只有北京奥主委,他们已经向商标局还有国资局都进行了公告,冰墩墩形象是奥林匹克标志,所以普通百姓是不能随意使用的。

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店老板下架相关图片,停止侵权行为,并根据销售情况给予处罚。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切勿盲目跟风,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北京冬奥会吉祥物的形象。

广陵市场监管局东关分局副局长 薛晶晶: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随意去蹭热点,随意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以免有相关的违法行为。

本来想着蹭个热度,结果却弄巧成拙。不仅这家蛋糕房,前不久,仪征某烘焙馆也因为擅自使用动画片《熊出没》里的“熊大”、“熊二”、“光头强”等卡通玩偶形象,惹上了官司。

仪征法院陈集法庭庭长  李虹:是原告在被告店里购买蛋糕,被告蛋糕上有放置他们享有著作权的卡通玩偶,他们认为放置玩偶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

仪征:使用“熊大”等成被告

法官介绍,前段时间,《熊出没》版权方某动漫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当地一家烘焙馆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和相关费用共计五十六万元。然而,被告认为,他出售的“熊大”、“熊二”、“光头强”等动漫玩偶都是从网上购买来的,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法院调查后予以驳回。

仪征法院陈集法庭庭长 李虹:他只能证明卡通玩偶的客观来源,而不能证明是合法来源,卡通玩偶正版售价基本在100元左右,从网点上购买的卡通玩偶售价基本在10元以内。

赔偿各项损失六万元

法官审理认为:该案中,烘焙馆销售蛋糕使用的玩偶卡通形象与涉案“熊大”、“熊二”等美术作品在整体形象、服饰造型、体态特征、色彩组合等与涉案美术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其行为构成对美术作品的模仿和抄袭。烘焙馆负责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上述玩偶,侵犯了动漫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应依法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关损失。

仪征法院陈集法庭庭长  李虹: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而由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6万元。

接连两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例,给广大商户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然而,记者走访市区部分蛋糕房,发现类似的侵权现象普遍存在。对此,业内人士呼吁,大家一定要提高法治意识,共同保护知识产权。

记者调查:“侵权”产品随处可见

市区望月路聚集了不少蛋糕房,记者走访发现,几乎每家都提供定制服务。店员介绍,现在家长、孩子都赶时髦,尤其钟情动漫人物,因此当下流行的卡通形象,他们都有相关产品。

蛋糕房店员:这个奥特曼是塑料的吧,这个是蜘蛛侠吧,能吃吗,都是玩具的,起装饰作用的。

蛋糕房店员:这个是皮卡丘的,宠物小精灵,都是动画片上面的,都是玩具的。

店员:不清楚是否侵权

店员们表示,这些卡通造型都是从网上购买的,然后放置在蛋糕上,起到点缀作用,问及是否涉嫌侵权,对方含糊其辞。

蛋糕房店员:这个不会的,像这种蛋糕款式很多的,每一家都在做,不像是冰墩墩那种,冰墩墩是侵权的。

侵权案例增多  中小商户成主体

专家介绍,正是由于部分商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导致类似的侵权纠纷屡见不鲜,仅2021年,我市两级法院受理相关案件就有近800件,同比增长超过两成,其中侵权主体以规模较小的商户为主。

扬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 陈拓:有些比较小的经营户,可能自己的经营金额比较小,存在一定侥幸心理,去做侵犯知识产权的事情,这些事情是违法违规行为,如果说平时不注意,被权利人举报投诉之后,很有可能赔偿的金额远远超过产品价值。

加强打击 保护知识产权

专家介绍,如今,专利权人的保护意识普遍加强,并且常常聘请专业律师或代理机构进行维权,与此同时,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保护采取了最严格措施,最大限度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扬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  陈拓:知识产权凝聚了科技人员、研发人员的劳动结晶,如果说一个企业的知识产权被侵犯的话,如果我们不进行保护的话,那么创新活动就会受到限制。

仪征法院陈集法庭庭长  李虹:作品倾注了权利人大量的心血,而且具有独特性和创造性,艺术性等特征,所以说从保护知识产权角度上,我们应该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专家呼吁无论个人还是商户、企业都树立保护意识,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权益。

仪征法院陈集法庭庭长  李虹: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都应该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尽量使用原创的卡通形象,或者是在进货的时候,选择具有资质的供应商,以便规避自身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没错,傍大牌、蹭热点不仅走不通,反而让经营陷入被动。对知识产权保护,归根结底需要全民意识提高,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实际上也是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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