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遛狗未拴绳,发生事故自担责任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2月14日讯(通讯员 马春芳 贾爱子 记者 梅建明)受下雨的影响,近日,南京市民郭某在小区地下车库遛狗时,不慎被一辆车撞伤致死。然而,车主拒绝协商赔偿。郭某一怒之下报警,要求警方处理。当地秣陵交警中队民警介入调查后认定,郭某遛狗未拴绳承担全责。

据介绍,郭某在小区地下车库内遛狗时,未拴狗绳,乱跑的小狗被刚从车位驶出的车辆撞上,致其伤重死亡。此后,郭某多次约对方处理,车主王某一直不愿露面。秣陵交警经核实后告诉郭某,车库并非遛狗场所,且其未拴狗绳,是引发事故的主因,故他承担全责。经民警协调,王某承认自己有疏忽,而郭某也认识到了自身错误。

无独有偶,家住陶吴西泉路的李某驾车出车库时,撞伤一条未拴绳的泰迪狗。狗主人刘某要求赔偿治疗费未果后,愤而向警方投诉。当地横溪交警中队民警介入处理认为,刘某未拴绳在小区遛狗承担全责。在民警的协调下,李某向刘某道歉,双方不再追究此事。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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