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察觉前方发生事故,致二次事故发生三车追尾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2月11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发生事故后,一般来说,短暂的路面停留不可避免。但出事一方应该及时进行避险,或者于车后规定距离放置警示标志,以防发生二次事故。这不,有的司机或因观察失误,或来不及处理,因而引发二次事故不在少见。

近日,在上班早高峰期间,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银杏湖大道由西向东往秣陵方向路段,发生了一起两车追尾事故。

接到报警后,该中队的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两辆事故车一前一后停在道路最右侧车道。而在现场的后方,还有一辆车停在旁边,也是此次事故中的车辆。

据事故中的棕色小型轿车驾驶员王某陈述,他驾车行驶到银杏湖大道时,发现前车开始减速,便赶紧踩了刹车。但因路面湿滑,车辆不受控地撞上了前车SUV越野车。

然而,就在两人下车准备看看损失情况,并对现场进行警示时,又一辆小轿车驶过来,追尾了棕色小型轿车。该车司机称,因为上班车多,他没有注意到前方两车停下来了,结果就撞上了。

对于该起事故,秣陵交警对现场勘查后认定:棕色小型车驾驶员王某对其前车负全部责任;前车驾驶员无责任,而最后一辆车对王某的车辆负主要责任。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遇到路面湿滑时,行车时一定要集中精力、缓慢行驶,随时观察路边情况,遇到坑洼积水、路面湿滑或结冰时,要减速慢行,与前方和来往车辆保持安全车距,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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