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的车辆竟然临牌过期,驾驶人被记12分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2月10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徐梦圆) 2月9日下午4点左右,南京交警高速六大队依托宁杭高速上坊公安检查站开展治安查缉工作。这时,一辆未上牌的轿车驶入,交警当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

交警核查后发现,临时牌照贴于前挡风玻璃上,仔细一看竟已过期12天。当询问驾驶员情况时,这名徐姓男子表示并不知情,称自己从句容过来准备到南京办事,便租了一辆车,拿车的时候也没仔细检查。接着,徐某从后备箱内又找出一副机动车号牌,但经交警查询,这副号牌已被注销。随后,交警依法扣留车辆,因徐某存在“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他将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南京交警提醒,租车或是借车时,一定要先检查一下车况、牌照或行驶证,不要理所当然,否则遭遇到以上情况,就“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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