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南通一男子停车场内放鞭炮,“财神未到”罚单先到

扬子晚报

正月初五,是民间习俗“迎财神”的日子。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南通公安崇川分局启动一级禁放管控,组织民警在全区内开展巡察工作,全力打造禁放区“无烟花爆竹可卖、违规燃放必罚”的“烟花爆竹净空区”。然后却依然有人“顶风作案”,无视法律法规。

2月5日上午9时,南通崇川公安分局永兴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听见永兴国际车城内响起鞭炮声,民警循声而去,发现一男子在车城停车场内一块空地放鞭炮,民警当即上前制止。经过调查,燃放鞭炮的是车城内一家商铺店主高某,当日上午开门营业,准备放几挂从老家带来的鞭炮迎接财神。

永兴派出所民警将高某带至所内,在进行一番批评教育后,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对当事人高某被处以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为迎接“财神”,却未想到财神没迎来,却接到了一张“罚单”。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冬季风高物燥,极易引发火灾,停车场内燃放烟火爆竹危险性更高,火花不小心触碰到机油,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请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规定!迎财神不必“震天响”,闷声祈福也能发大财!通讯员 周碧璇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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