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装充电桩 车主补缴电费、违约费1000余元

扬子晚报

“原本是为了省点事儿,就找了个熟悉的电工,万万没想到现在却惹了麻烦事。”日前,常熟市辛庄镇张桥东村村民张先生来到常熟辛庄供电所,缴纳了私装汽车充电桩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

当被供电部门找上门时,张先生还对自己涉嫌窃电行为一无所知。他表示,如今购置新能源汽车有国家补贴,自己购入之后贪省事就找熟悉的电工安装了充电桩。张先生还现场视频连线了该名电工,电工表示确实由于业务不精导致接错线,承认了相关过失。“未经过电能表接线的行为均认定为窃电。”电力人员向张先生解释,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可以单独申请装表,不使用生活用电的阶梯电量,开通峰谷电后谷时充电更优惠。张先生随即申请了充电桩装表。

据悉,张先生的行为属于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供电员工当场对该用户终止供电,窃电时间共计41天。按每天6小时照明用电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张先生需补缴电费276.83元,并处违约使用电费830.49元共计1107.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