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市区严禁燃放鞭炮,但仍有少数人无视“禁炮令”,在“尾牙日”违规燃放鞭炮,丰泽公安分局北峰派出所、鲤城公安分局金龙派出所对辖区内进行“无死角”地毯式巡查,当天共查获违规燃放鞭炮15起。
警方地毯式巡查 15人违规放鞭炮被查
1月18日是“尾牙日”,当天上午7点多,在市区兴联路,一家店铺的女店主张某点香、烧金纸后,在门口放起了鞭炮。正在附近巡逻的北峰派出所民警闻声赶至,将张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张某说,鞭炮是她前一天在南安丰州街边购买的,以为放一小串没关系。当天下午4点多,丰惠路一个工厂门口响起了一阵鞭炮声,民警赶到时,燃放鞭炮的王某还没有离去,地上都是鞭炮纸屑。王某说,他在工厂祭拜完就燃放了几串大鞭炮,祈求明年生意兴隆,没想到刚放完,民警就来了。
截至18日下午5点,丰泽公安分局北峰派出所共查获1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2名违规者均被依法罚款200元。经过民警的宣传教育,被处罚的市民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
无独有偶,鲤城公安分局金龙派出所在18日当天也查获了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目前,3名违法人员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中心市区严查 市民可拨打110举报
据悉,从1月5日至3月31日,鲤城公安分局将在鲤城区全境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鲤城公安分局对“禁炮”区内可能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金纸店”、小卖部、小超市及其他可疑地点进行彻底清查,并发动周围群众积极举报线索。行动开展至今,已查处非法储存、使用危险物质29起29人,收缴烟花爆竹30余箱。
1月份以来,丰泽警方在全区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查处35起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拘留5人,罚款30人。
据介绍,泉州市《关于禁止在中心市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鲤城区、丰泽区全境、泉州开发区所辖区域及全市重要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上述禁止范围内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方提醒,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易造成扰民、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广大市民若是发现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110举报。
通讯员 陈幼萍 林晓瑜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