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山县检察院的一纸起诉书,将一对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的夫妻,起诉至法院,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判决。
家住东山县某农村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水与林某端,是一对“90后”夫妻,作为丈夫的林某水为贪图不义之财,竟然把妻子也拉下水,成为共犯。2019年11月11日,林某水明知自己所办理的银行卡,是用来收集赌博、诈骗网站赌资与诈骗资金进行支付结算的,还是跟随另一名嫌疑人许某辉(另案处理)前往厦门某银行,以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并提供给另一位涉案主犯黄某琪(另案处理),得到人民币1050元的费用。
尝到甜头的林某钦回到家,得知他所办理的银行卡不能用,马上动员其妻子林某端去办理银行卡。起初,林某端不愿意,而林某钦不甘愿“肥水流入外人田”,一而再再而三地以“朋友办公司帮忙”“能得到多少好处”等托词游说。经不住丈夫三番五次的劝说,林某端不得不跟随林某钦到厦门某银行办理银行卡,也将该银行卡留给黄某琪,得到2700元的办卡费。2020年2月,林某端发现其在厦门办理的银行卡流水记录发生异常,赶忙打电话让银行客服办理银行卡挂失。黄某琪发现林某端银行卡已经挂失,急忙要求其将卡内钱款打回给他。林某端将卡内总共108167.38元取回,再通过ATM机和微信转账方式转给许某辉88000元,其余的20167.38元被林某钦和林某端挥霍掉。东山县公安局侦查后,将此案移送东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黄喜祖 林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