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之下买豪宅交了定金,返回后50万元定金能退吗?

海峡导报

冲动之下买豪宅交了定金,返回后50万元定金能退吗?

冲动之下买豪宅交了定金,事后反悔不买了,50万元定金能退吗?林阿姨(化名)就遭遇了这样的事,她在售房中心看房时,喝了几杯咖啡吃了牛排后,冲动之下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定书》认购房产,还交了50万元定金,回家后因老公不同意买这套房产,她又后悔不买了,想退定金却遭开发商拒绝,只好告上法庭。

买豪宅付了定金,还能吃“后悔药”吗?定金能不能退?日,思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买豪宅:签预定书后反悔,起诉要求退定金

林阿姨手头有些积蓄,此前她经过厦门岛内一豪宅小区时,被该小区售楼处的活动吸引,心头一热当场就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定书》,现场支付50万元定金,预定了一套面积为270多方米的商品房,总价1200多万元。《预定书》约定,林阿姨必须向开发商交足100万元作为购房的定金。当天,林阿姨就向开发商支付了50万元购房定金,双方还约定,次日补足剩余的50万元定金。

回家后,林阿姨告知老公买房的事,遭到老公的强烈反对。因为,林阿姨老公不喜欢这个楼盘。当晚,林阿姨急忙联系开发商销售主管,想拿回定金,要求对方先别上交合同,但销售主管回复说“合同已经上交”。随后,林阿姨又向销售主管表明她撤销购买房屋的意愿,并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定书》,退还50万元购房定金,销售主管表示付的是定金,不能退。

但开发商拒绝了林姨姨退定金的要求,希望其继续履约。后来,开发商给林阿姨预留的地址邮寄了两次《催款函》,两次邮件均因未妥投被退回。之后,销售人员向林阿姨发短信提醒说,按照函件2的日期算起,3天内未付款,将直接没收定金。

争议焦点:50万元定金,究竟该不该退?

林阿姨起诉称,她以为自己签了预定书后不喜欢仍可以退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订书》签订后,自己仅支付50万元,双方约定以支付定金100万元作为预定书生效的条件未成就,开发商应返还预付款。而且,开发商未按要求通知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违约责任在开发商。

对此,开发商答辩称,对方自愿签署预定书,其中详细列明违约情形下所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合同已经成立。定金具体数额可以约定,双方就定金作出了分期支付的约定,已支付的50万元为购房定金,因对方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履约,有权没收定金。此外,开发商已多次通知对方解除预定书,均遭到拒收。可见,开发商已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阿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定书》,双方形成商品房预约合同关系。支付约定的定金是林阿姨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林阿姨已依约支付了50万元定金,此后因其不愿再购房的原因而未继续支付剩余50万元定金,属于恶意阻碍约定条件成就的情形,其无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因此,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林阿姨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林阿姨不服又提起上诉。最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开发商为何不用退还定金?

法官说,林阿姨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林阿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定书》上签字,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已支付的50万元系定金,属于对将来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担保。

双方可以对合同生效条件进行约定,但该条件应该是将来可能发生的合法事实;而支付定金是林阿姨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并不属于合同生效条件的事实。因此,即使林阿姨未支付全部的定金,合同也已生效。

林阿姨最终因不愿购买该房产而未继续支付剩余的50万元定金,属于因自身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责任在于自己,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林阿姨要求返还定金的请求,无法律依据。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醒

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

“定金”与“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相应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质,而订金只是一个惯用语,并非法律概念。定金需要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如果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收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作为一种交易中的惯用语,担保作用是单向的,仅担保收受方的利益不受损害。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如果未对给收受方造成损失,收受方应当全额返还订金。

总之,定金不可退,订金可退。因此在签约时,一定要仔细辨别,审慎签约。

导报记者陈捷郑丽金通讯员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