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违反调解协议带走女儿,男子刑事自诉“夺回”

扬子晚报

前妻违反调解协议带走女儿,男子刑事自诉“夺回”

崔斌是一个无奈的父亲。他在离婚时经法院调解与前妻约定每人抚养一个女儿,但没想到对方却带着这对双胞胎女儿不辞而别。尽管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但两个孩子并非一般执行案件中的财物,面对这样棘手的问题法院将如何处理?最终,承办法官通过引导崔斌提起刑事自诉,促使案件达成和解,保证了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出台规定推动拒执罪刑事自诉高效、有序开展,已对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形成了有效震慑。

前妻违反调解协议带走女儿,男子刑事自诉“夺回”

崔斌与徐洁婚后育有一对双胞胎女儿,2021年两人起诉离婚。经秦淮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个女儿由母亲徐洁抚养,另一个女儿则由父亲崔斌抚养,徐洁搬离共同居住的房屋。

但在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徐洁却带着这对双胞胎女儿离开,自此杳无音讯。崔斌多方探查后无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秦淮法院向徐洁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手续,通知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徐洁仍旧既没履行义务亦未前往法院进行执行谈话。法院经研究决定对徐洁罚款1万元,但之后她仍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交接义务。

为促使徐洁主动履行义务,同时也为避免因强制执行引发更大矛盾,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法院多次给徐洁做工作,希望她能主动将孩子交还崔斌抚养,但徐洁依然拒不履行。

秦淮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本案案情特殊,建议崔斌提起刑事自诉。2021年10月,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了调解,徐洁与崔斌达成和解,约定由两人轮流照顾孩子半年。崔斌向法院申请撤回刑事自诉,秦淮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抚养权案件的执行涉及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无法采取强制措施,但生效法律文书的既判力必须得到维护。”秦淮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本案中,法院在做好辩法析理、说服教育的同时,运用“拒执罪”的威慑力促使双方当事人重归理、案件得以圆满执行,既保证了这对未成年双胞胎的健康成长,又有效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老赖”抖音晒豪车,面临拒执罪当庭支付70万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秦淮法院审理了南京拒执罪自诉第一案,刘娟向记者披露了该案细节。

袁芳与王玲等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秦淮法院作出的调解书生效后,王玲等人并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袁芳向秦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袁芳仅从其他案件财产处置中分得150余万元,尚有900万元一直未能受偿,但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线下查控一直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021年初,袁芳发现王玲在抖音上晒花店、亮豪车,展示子女就读“贵族学校”、打高尔夫,种种行为均违反了法院的限制消费令,于是将线索告知执行法官。该案重新进入执行程序,同时大院以王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但公安机关审查后未予立案。

2021年8月,经法院释明,袁芳向秦淮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王玲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面对强大的司法威慑,王玲与袁芳于开庭当日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其当庭支付70万元,剩余本息分期偿还,取得了自诉人的谅解。在案件审理中,袁芳主动申请撤回自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出台规定推动自诉高效开展,邀法援律师提供帮忙

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因素之一,更是对司法权威的严重挑衅。秦淮法院副院长刘斌告诉记者,去年秦淮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犯罪线索13件。截至目前,该院已受理拒执罪公诉案件3件3人,审结2件2人,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审结拒执罪自诉案件2件2人,因自诉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均撤回自诉。

秦淮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戴娟介绍,秦淮法院此前出台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刑事自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确保了拒执犯罪刑事自诉案件移送、立案、审判阶段的高效、有序衔接。同时,该规定还明确了申请执行人可提起刑事自诉的8种情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收集证据是拒执罪刑事自诉的一个难点。对此,秦淮法院设立了“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站”,邀请法律援助律师为刑事自诉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完成证据补充,并帮助自诉人申请立案等。(案件当事人及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