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要求,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学科统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推行校本作业;探索将课后服务适当扩大到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等。
《方案》明确今年将进一步健全学校作业管理制度,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2023年,让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有显著提升,学生学业负担显著减轻,校外培训真正成为有益补充,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作业:
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方案》要求,学校要制定完善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年级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和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和初中各年级每天书面作业要严格落实时长规定。科学合理控制休息日、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书面作业总量,充分保障学生休息、睡眠、锻炼时间。
加强作业设计批改。系统设计基础性作业,积极推行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推行校本作业,不再推荐征订教辅材料;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应全批全改,通过错题修改、题目重构等方式为学生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此外,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同时,还将出台作业管理监测办法,将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职称评价体系。
教学:全面执行“零起点”教学,
不得随意增减课时
《方案》指出,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办好义务教育,推进校际和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支持各地探索大学区制管理改革,建立校长教师常态化交流轮岗制度,推动优质师资均衡配置,逐步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到2023年,培育认定100所左右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组织遴选10个左右有条件的县(市、区)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先行创建县(市、区)。
在课堂教学方面,全面执行“零起点”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
在考试评价方面,降低考试压力,压减考试次数,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学科统考,质量监测抽取学生不得超过30%。
《方案》强调,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
课后服务:探索将课后服务适当扩大
到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方案》规定,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要全覆盖,并引导学生自愿参加。工作日中午和傍晚两个时段原则上都应根据家长需求开展课后服务,傍晚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可开设不超过2课时的晚自习班。
此外,探索将课后服务适当扩大到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可实行“轮班”“弹性上下班”等制度。
《方案》指出,各义务教育学校每学期将公布“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保障学生每日1小时体育锻炼。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组织教师跨校走教,或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要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同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在费用上,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用。
校外培训:不得占用节假日寒暑假
组织学科类培训
《方案》明确,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逐步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还要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审核通过的,一律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等严重问题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在培训时间上,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线上培训严禁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超时开展学科类培训。
在规范培训服务方面,《方案》要求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严禁线上培训机构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严禁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强化收费监管。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福建省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并落实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