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车连环相撞酿悲剧 法官多方协调双方终和解

闽南日报

丈夫违法犯罪入刑,妻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留下一名11岁的儿子。如何妥善处理事故,让幼有所养、死者安息?和法院交通庭最遇到这样一起交通事故,法官多方协调,最终在1月5日,双方达成和解,并让孩子得到应有的保障和照顾。

三车连环相撞酿悲剧 法官多方协调双方终和解

2021年8月21日,在和某高速路段发生一起三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第三车肇事司机李某状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追尾碰撞同车道吴某峰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第二车),导致轻型栏板货车往前碰撞在主车道唐某超低速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第一车),造成中间(第二车)吴某峰驾驶的货车乘车人吴某兰当场死亡,驾驶人吴某峰及另一乘车人吴桂某两人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李某状负本事故主要责任,唐某负本事故次要责任,吴某峰、吴某兰、吴桂某不负本事故责任。

同时,和法院交通审判庭法官靠前指导,认为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车主李某状及主要被害人(死者)吴某兰家庭情况都较为特殊,建议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

负主要责任的车主李某状前妻已过世,留下19岁在读大学生李某及13岁的儿子李某鑫,同时李某状与第二任妻子再育有一10岁女儿,且第二任妻子已离开,三个孩子管理和费用都由李某状一人承担,家庭经济负担重、生活压力大。而死者吴某兰的丈夫吴某金因违法犯罪被拘押在江苏看守所,儿子11岁属于未成年在校学生,且没有直系亲属可以代理其处理该起交通事故。在法官及律师的建议下,最终由吴某兰的哥哥、丈夫吴某金的堂哥共同代理其处理该事故。

在死者亲属的要求下,经过高速交警及法官共同调处,第三车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一车投保的中国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被害人吴某兰的死亡赔偿费用,肇事司机李某状另外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偿死者家属的精神损失。一开始,死者亲属要求肇事司机李某状给予补偿10万元,但李某状找遍亲戚借款,加上个人储蓄,也只能筹集到5万元,补偿金额协商不一致,双方僵持不下。

2022年1月5日上午,在和法院交通庭法官的主持下,死者亲属及肇事司机再次来到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办公室进行调解。法官及交警从情理法角度对死者亲属释法析理,并从肇事司机的角度出发,告诉其司机肇事属于疲劳驾驶,并非故意行为,下有三个在读学生,家庭经济压力较大,目前也已尽了全力来给死者进行补偿,而且保险公司已有赔偿大部分死亡费用,亲属应多考虑司机的难处,不能一口咬定10万元不给松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死者亲属同意以6万元的补偿费用对司机进行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保险公司的赔偿费用及肇事司机的补偿费用将全部归死者吴某兰11岁的儿子所有。儿子今后将委托亲属给予看护照料。

(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周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