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行为 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泉州晚报

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

此次专项整治围绕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等3类主体开展专项整治。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将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核查2019年1月以来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自查自改完成后要形成自查报告,并于今年3月25日前报市应急局指挥中心。生产经营单位将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项落实整改。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于今年3月25日前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报属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未开展自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整改走过场的,将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发现安全培训机构扰乱或垄断培训市场收取高额培训费的,将有关证据材料移送机构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发现安全培训机构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相互勾结,组织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涉嫌违法犯罪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发现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过程“放水”,纵容、参与考生作弊的,视情况严重程度,暂停、取消考试机构和考试点考试资格。

据介绍,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培训责任,强化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淘汰一批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查处一批培训制度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考试质量。

(记者 王金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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