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公益检察职能 打造公益保护“共同体”

泉州晚报

蓝天、碧水、青山、净土,优美的环境、安全的饮食,这些都是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近年来,洛江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检察职能,回应民生关切,先后发出公益诉前检察建议11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行政公益诉讼4件,为绿水青山、健康安全铸造检察护盾。

回应民生关切 守护公益尽心尽责

聚焦环境污染治理,助力宜居环境建设。聚焦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开展农村垃圾堆放专项整治。督促清理各类垃圾1403吨、危险废物42.3吨。回应群众关切,督促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臭气、粉尘污染等问题,如针对某生活垃圾填埋场臭气扰民问题,促成政府投资升级改造填埋场渗滤液系统、收集沼气,改善环境,变废为宝。

注重生态资源保护,助力打造绿水青山。配合房屋安全“大整治”行动,督促拆除涉林违建厂棚8栋,恢复林地用途18亩。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补植林木3.4万株,修复林地300余亩。保护古树名木,督促投入16万元,完成48株古树周边环境清理及病虫害治理。

关注“舌尖上的安全”,保障食药领域安全。捍卫人民群众“生命之源”,常态化开展水源地巡查,督促拆除水源保护区违章建筑物6栋;督促整改违法排污、违法养殖,拆除水库拦网16条10余公里;督促规范管理城市二次供水,所办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十起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网络餐饮线上线下同步整治;关注进口冷链食品、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问题,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开拓公益监督新领域,回应群众新需求。小钉子、大隐患,督促整治道路“钉子阵”,消除安全隐患199处;助力校园无烟环境建设,督促整改校园周边违法出售香烟商铺35家;让爱无“碍”,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督促完善公共场所、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20余处。

凝聚各方合力

打造公益保护“共同体”

延伸检察触角,畅通群众反馈通道。聘请网格员115名,研发“随手拍”举报平台,发动群众上传身边公益受损的线索或现象,该做法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二十强”。

凝聚各方合力,构建公益保护联盟。协同行政主管部门,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与河长办会签《开展联合监督协作推进河长制工作协议》,定期开展河道巡查;与市湿地管理处会签《泉州湾河口湿地洛江段联合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全市首个湿地保护协调联动机制;与惠安县河长办等会签《关于建立洛阳江流域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构建跨域保护联盟;督办涉水涉河案件5批次,处理违法问题10件。

执法风险提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总结监督经验,分析执法漏洞,就行政机关存在的执法风险、未依法划定“禁猎期”“禁猎区”及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存在的问题,主动向党委、政府呈报呈阅件3件,推动规范执法、完善制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该院将始终牢记检察初心使命,立足公益检察职责,守护绿水青山、民生民利,为大美洛江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王小华 傅萍萍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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