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高峰时段,在听到消防车的警笛声后,私家车纷纷向两侧挪车,腾出通行空间,让消防车优先通行。12月19日傍晚6时许,石狮荣誉酒店十字路口上演一幕“教科书式让道消防车”,路过的市民纷纷竖起大拇指点赞。(详见12月22日《石狮日报》二版)
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应当及时避让,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如果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驾驶人装作没看见、没听见,更有甚者还和特种车辆抢道,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日益增多,交通拥堵已成为市区道路普遍存在的现象。近些年,不给生命通道添堵、为抢救生命让行已成为不少车主的共识。然而,现实生活中,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被堵塞影响救援的情况依然可见。
时间就是生命。抢救病人、抢险救灾就是和时间赛跑,让特种车辆提前一分钟到达任务地点,人民生命财产就有可能免遭或少遭损失,而耽误一分钟就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甚至致命的伤害。《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因此,为特种车辆主动让行,不仅是对文明的诠释、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法律的践行、对规则的敬畏。希望主动避让特种车辆的行为能成为一种习惯,让“为生命让行”的观念更深入人心。
如果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而造成交通违法行为,该怎么办?这也是不少市民担心的问题。为此,交警部门提醒,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申诉,核实后可依法撤销。但如果因为没有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而造成后果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处以罚款并扣3分的处罚。
(郑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