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慵懒有案不查,最长挂案达六年 这个警察被判玩忽职守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2月24日讯(记者 刘浏)只要不谋私利不徇私情,无论工作怎么“不上心”,都不构成犯罪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蔡某某身为公安机关侦查办案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报案消极懈怠,对“挂案”不办不查,致使多名犯罪嫌疑人长期逍遥法外,严重损害司法公正,最终被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8月至2016年11月间,连云港市某县公安局民警蔡某某在刑事办案工作中,因严重不负责任、怠于履职,对苗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朱某敲诈勒索案等5起犯罪案件,未及时开展侦查、取证活动,长期挂案最长达六年之久,致使数名犯罪嫌疑人未被及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犯罪嫌疑人苗某某、朱某等人后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0年3月,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将蔡某某涉嫌渎职的犯罪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蔡某某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懒散拖沓,在办案中存在有案不查、长期“挂案”行为。2020年6月4日,检察机关对蔡某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到案后蔡某某对其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履职,致使相关犯罪嫌疑人未被及时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围绕蔡某某的犯罪事实,检察人员先后前往宁波、宿迁等地查找相关刑事案件被害人,收集固定证据,并督促公安机关对苗某某、朱某等人重新启动侦查工作。最终,各相关案件犯罪人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9月6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法院以被告人蔡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蔡某某服判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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