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2021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59名驾驶人名单,其中30人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6人因涉酒驾驶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3人因涉酒驾驶且在发生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案例一:
酒后驾车撞人逃逸
2021年3月2日6时7分许,陈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南安市官桥镇泗溪村路段时,碰撞到前方行人林某,造成林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驾车逃离现场。
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陈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南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撞人逃逸致人死亡
2021年1月30日10时35分许,吴某驾驶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晋江市金井镇钞岱村学园路时,货车前部碰撞行人陈某,造成陈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吴某驾车逃逸。
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认定吴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吴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洪亚男通讯员赵美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