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曾留学海外,不慎染上了毒瘾,回国后为了满足需要,他竟“翻墙”从境外网购大麻。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走私毒品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由于国外对大麻管控较为松散,赵某在留学期间不慎染上毒瘾。2020年2月至10月间,赵某与同样留过学的周某(另案处理)共同出资购买大麻用于吸食,由周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联系毒品卖家,用支付宝直接转账或比特币支付的方式支付毒资,并通过国际快递入境的方式邮寄到周某指定的收货地点。
2020年10月,赵某在南通市原港闸区某大厦邮政投递部取包裹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赵某与周某走私大麻(粉末)、大麻酯各1次,共计108.72克。经鉴定,送检的大麻酯中检出四氢大麻酚、大麻酚、大麻二酚成分。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通过邮寄方式走私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介绍,近年来,“互联网+物流”成为走私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聊天软件,通过国际快递入境的走私毒品案件。被告人自作聪明,试图通过翻墙软件联系毒贩,用假地址来逃避海关监管,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官提醒,国家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任何人只要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一律构成犯罪。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沈高轩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