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我们那条巷道终于铺好地砖了,感谢你的耐心调解,了却我一桩心事。”日前,东山县人民法院圆满化解一起邻里排除妨害纠纷,当事人林某烈将一封感谢信送到该院张福强法官手中,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原告林某烈与被告林某其系邻居关系。2010年至2014年间,林某烈与林某其先后对各自楼房进行修建,其中林某烈保留了原来门口约2.6米的埕地供自己出入使用,之后该埕地也成为两栋楼房之间的巷道。然而,自2020年开始,因林某其设置在自家墙体的排污管道破裂,污水不断溢出流至巷道,导致恶臭不断,林某烈多次要求林某其修缮管道,对方置若罔闻。无奈之下,林某烈希望通过铺地砖并做防渗水处理的方式,解决污水带来的恶臭和路滑问题,但林某其以“担忧日后会影响自家房子修缮”为由强烈阻止施工,双方甚至大打出手。于是,林某烈到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随即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走访双方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详细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鉴于双方因巷道问题积怨颇深,承办法官多次到当事人家中,让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从团结邻里、互谅互让角度出发,进行耐心地释法析理。最终,林某其同意修缮自家排污管道,并让林某烈在巷道内铺设地板砖;而林某烈承诺今后林某其若房屋需要改建修缮,将无条件地为其提供方便。至此,双方对本案纠纷再无争议,案结事了人和。(刘建龙 邱诗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