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引才工作站享有工作经费补助 优秀大使还有奖励

泉州晚报

日前,石狮市出台《校园引才工作站与校园引才大使管理暂行办法》,将在高校中设立“校园引才工作站”并聘用“校园引才大使”,除了补助工作经费外,对工作优秀的还将予以奖励。

石狮市将与有意愿设立“校园引才工作站”的高校团委、社团、学生会等机构签订协议,工作职责包含协助石狮市传播城市品牌、宣传人才政策、组织人才交流活动、开展校园招聘、推广赛事活动等。在经费保障上,每个校园引才工作站享有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开展活动可按实际需求另行申请经费。在管理考核方面,每年被考核为优秀的校园引才工作站,将一次性获得1万元的经费奖励;连续2年未开展活动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撤站处理。“校园引才大使”任期1年,任期满后结合表现和意愿可续聘,最长聘期不超过2年,每年度被考核确定为优秀的引才大使,将获得1500元奖励。

为激励“校园引才工作站”与“校园引才大使”开展工作,石狮市还配套多项措施,如担任过“校园引才大使”的大学生回石狮创业的,可优先推荐入驻狮城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享受3年场地免租、小额创业贷款贴息、创业导师辅导、融资推介等优惠待遇。(记者王树帆 通讯员许晓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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