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报复“情敌” 拉对方车门盗窃,结果……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2月15日讯 (通讯员 李钰 郭兆虎记者 王国柱)因对别人羡慕嫉妒恨,男子一气之下“顺走”对方车内的财物,没想到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近日,男子申某因拉车门盗窃被姜堰警方抓获。

11月29日晚上7时许,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大伦派出所接到市民蒋先生报警,称其放在汽车储物箱内的手提包被人盗走,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以及3000余元现金等物品。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通过走访摸排和视频研判分析,警方很快锁定嫌疑人身份,并于11月30日将申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申某对其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然而让民警惊讶的是,申某这样做完全是为了发泄私愤。原来,申某和蒋先生最近共同追求一名女子王女士,11月27日晚,申某来找王女士,到其家楼下碰巧发现蒋先生也在,顿时醋意大发,怒火中烧。正当申某心中盘算如何“报仇”时,发现蒋先生疏忽大意没有锁车,申某心生一计,将蒋先生留在车里的手提包盗走。

12月13日,民警将追回的被盗财物返回给蒋先生,蒋先生对民警的快速挽损连连致谢。目前,申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姜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请勿在车内存放现金、手机、手提包等贵重物品,停放车辆时一定要锁好车门,最好停放在有人看管或监控区域内,如遇被盗,第一时间报警。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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