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售卖添加违禁防腐剂年糕获刑,并按销售10倍公益赔偿

扬子晚报

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 图

为了延缓年糕变质,浙江湖州男子魏某在生产的年糕中加入明令禁止的食品防腐剂。

12月14日,澎湃新闻从湖州市南太湖法院获悉,魏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处罚金7万元,并禁止魏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魏某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故判令其支付其生产、销售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年糕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共计34万元,并在湖州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15年,魏某经营一食品加工服务部,每天可以生产1100斤左右年糕,固定销往菜场、生面店等。因有滞销及散装年糕不易存放,魏某就添加了一种被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2017年11月至2020年9月,魏某某为此3次受到因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被市监部门处罚,累计罚没款金额高达8.5万余元。

然而受到处罚的魏某并没有收手,打听到有一种防腐剂虽然长期过量摄入会危害人体健康但不易被检测到,他铤而走险在年糕中加入。但事实并非如此,2021年3月市场监管部门还是从魏某店中生产的年糕片中查处了该违禁成分,魏某因此被移送公安机关。经查,魏某多次指使员工(另案处理)在制作的年糕中添加违禁防腐剂并予以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4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5500余元。

随后,吴兴区检察院对魏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因为魏某的行为还危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方除了刑事诉讼外还提起了公益诉讼。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