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猫头鹰
扬子晚报网12月14日讯(通讯员 秦公轩 刘叙麟 记者 陈勇)12月12日上午,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光华路警务站接到市民王先生报警,称在路边捡到了一只受伤的猫头鹰,希望民警救助。接警后,值班民警随即驱车赶往现场。
王先生介绍,当天上午他出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在旁边人行道的一棵树下看到一只高约20公分的鸟类。王先生经过观察,发现小家伙一身灰褐色羽毛,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虽然不时有路人经过,它也没有反应。王先生判断这应该是一只猫头鹰幼鸟,因为受伤导致掉落在此处,于是小心翼翼把小家伙捧起来抱在怀里,然后到旁边的商铺找来一只纸箱子装起来,随后报了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小家伙非常可爱,睁着萌萌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人看。经初步鉴定,确实是猫头鹰,属于鸮鸟类的一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查看,发现猫头鹰是右腿受伤,民警考虑到猫头鹰比较小,而且又受了伤,如果马上放生很可能无法生存,于是立即与红山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决定将其移送到那里休养治疗。
警方提醒:保护动物,人人有责。如果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时,市民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防止造成抓伤,并第一时间联系农业部门或报警处理。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