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来玩热情招待,在家喝完还不够,酒后无证驾车到RTV继续喝,随后朋友要回旅店休息,两人一前一后,一个驾驶摩托车前面带路,一个驾驶汽车后面跟随,途中被民警查获,双双获刑。近日,经长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倪某勇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柴某荣拘役三个月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21年9月13日,倪某勇两兄弟驾车到长泰游玩,游玩后到其朋友柴某荣住处吃饭。席间,倪某勇、柴某荣两人均喝了啤酒。当晚10时许,倪某勇弟弟去休息后,柴某荣盛情再邀倪某勇到外面继续喝,于是饮酒后的柴某荣无证驾驶其无牌摩托车载倪某勇到某RTV继续喝酒一直到当晚11时许。
后柴某荣又驾车载倪某勇回其住处喝茶至14日凌晨零时许,倪某勇要回旅馆休息,但因其弟的越野车停放在柴某荣家附近,倪某勇为了次日方便离开便要将越野车开至旅馆附近停放,于是两人均知对方喝酒却没有制止对方开车,由柴某荣驾驶无牌摩托车在前面带路,倪某勇驾驶越野车跟在其后往旅馆行驶,途中被民警查获。
经闽南司法鉴定中心依法鉴定,倪某勇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3.81mg/100ml,柴某荣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7.14mg/100ml。
据查,倪某勇于2020年9月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缓刑三个月、吊销驾驶证。(记者 李立平 通讯员 黄从余 卢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