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企业被处以22500元罚款

海西晨报

为了城区美丽整洁,也为助力厦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连日来,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罚。

“你好,你单位因未经审批擅自将快递包裹堆放在公共道路上,依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我们依法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不久前,思明城管筼筜中队执法人员来到屿后北里442号,向店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做出22500元处罚。

原来,之前“双十一”期间,由于快递流量大,无处安放,不少快递小哥便将包裹堆在路边。在屿后北里442号,筼筜中队执法人员发现其附近30米人行道几乎被快递和车辆占据。执法人员还发现,由于快递较多,快递员常采用“隔空抛物”的方式进行分拣,给过往的行人带来了安全隐患。经过测量,该快递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面积达45平方米,中队按每平方米500元的罚款标准对其处以重罚,并进行了立案处理。

“针对快递占道的问题,我们已对12个网点开具执法文书,同时通过约谈相关快递网点负责人,明确相关责任义务,促使店家更加科学地管理经营。”筼筜中队副中队长卢彦彬表示,对于“双十二”可能导致快递激增,出现乱堆放、占道等问题,中队将强化执法巡查,加大处罚力度。

也是在不久前,筼筜中队再次开出一张“巨额”罚单。11月23日,筼筜中队在夜间巡查中发现,湖滨一里湖光路路面污染。经查,这是一家建筑公司在施工中将污泥排出,造成湖光路路面污染,面积达600平方米。经过制作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根据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中队依法对施工单位立案处理,并处以10.1万元罚款。

“处罚只是一种行政手段,不是最终目的。”思明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思明城管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推进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更加美丽富裕繁荣平安的幸福思明打下坚实基础。“希望更多市民知法守规,一起行动起来,为创建文明厦门、建设美丽厦门贡献一份力。”(记者雷妤通讯员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