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车辆灯光太刺眼,轿车撞上违停货车,所幸无人员受伤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2月11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李倩) 因为对向车辆的灯光过于刺眼,轿车车主没能发现停在路边的一辆半挂车,结果猛地撞上去,所幸碰撞部位在副驾驶,且当时没有坐人,所以只有车损没有人伤。目前,事故责任正在调查确认中。

12月8日傍晚6时30分许,南京江宁街道铜井社区洪太路上发生了一起轿车追尾半挂车的事故,无人受伤。江宁交警中队警力迅速前往现场,这条路只有两股车道,一辆半挂车停在路边,占据了一股车道,追尾的轿车车头损毁严重,好在撞在了副驾驶位置,且当时没有坐人,所以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据轿车车主说,当时对面车辆的灯光太刺眼,他躲避的瞬间没看清自己行驶车道前方停着车,紧张之下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经了解,这辆半挂车由于故障停在此已经有两三天了,车后方也未设有警示标志。交警通过查询车牌信息联系上了车主,车主到达现场,交警对其教育批评,告知车辆停在此处属于违停,确实因故障不能移动,应开启故障警报灯,同时应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立三角牌等警示标志。半挂车车主表示下次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并愿意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

“除了车辆违停因素外,如果每一位驾驶人在夜间行车时,都能正确使用灯光,就会避免很多意外的发生。”记者也了解到,江宁大学城附近前不久也因车辆灯光使用问题引发了事故,高新区中队调查后发现,其中一辆SUV夜间使用远光灯,导致骑车人瞬间“盲骑”,结果发生了碰撞,幸好人无大碍。

交警在此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与白天相比,夜间行车的危险系数更高,更需要小心驾驶。灯光的使用也显得尤为重要,夜间会车时提高注意力,与对面车辆相距150米时,应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这既是行车礼貌也是行车安全的保证。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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