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中午,嵊州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本地微信圈群内正在传播一则嵊州市民被检测出“新冠阳性”的聊天截图,里面赫然有一张显示新冠检测阳性的截图。
该图片及相关文字引起了本地不少网民的疑惑和恐慌。经过调查,最早发布截图的是嵊州市一名姓何的市民。当天下午,正当派出所民警要上门传唤何某时,他自己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了。
据何某交代,前几日,他与同事一起进行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8日晚上,何某突发奇想,将检测结果截图通过ps软件改成了红色阳性式样,并将图片发到了4个微信群内,还在其中一个微信群留言说“再见了兄弟们”。随后,何某很快将此事忘在脑后。直到第二天上午,有人在群里询问何某的情况,他才解释说图片是自己伪造的,然而此时图片及聊天截图已被传到网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何某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构成伪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浙江之声记者沈亭亭,嵊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