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某餐饮店老板“逛逛”二楼培训学校 将物品占为己用

闽南日报

12月8日,市区某培训学校人员给芗城公安分局巷口派出所送上一面印“人民好警察 百姓贴心人”字样的锦旗,感谢民警迅速破案,帮其追赃返物。

徐某是市区南昌路某培训学校的员工。11月30日下午,徐某到学校清点公司物品时,发现1台小型冰箱、1个文件柜、3台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及一些办公桌、椅子等物件被盗,连忙报警。巷口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侦查,调取公共视频并给受害者辨认,确认嫌疑人是位于培训学校1楼某餐饮店的老板陈某。

该培训学校位于这幢楼的2楼,对外门窗虽紧锁,但是1楼餐饮店人员可以通过电梯直达培训学校。陈某见培训学校关门无营业,以为无人管理,没事就乘电梯到学校里“逛逛”,看见电脑、小冰箱、办公桌椅等,便心生贪念,想占为己用,于是分多次盗窃该培训学校物件。

民警于11月30日晚在陈某的餐饮店内将其抓获。经审讯,陈某对其11月25日至30日期间,多次盗窃该培训学校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12月1日,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民警已追回赃物并返还受害者。(郑乐和 马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