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10日讯(记者 张凌发 通讯员 鸦兴刚 )“他们来卖的东西明显来路不明,我心里清楚这些东西是他们偷来的,但我心想着有钱不挣干什么,一时糊涂就收下了!”近日,在句容市人民检察院讯问室内,陈某某懊悔的说到。
陈某某在句容城区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平时收废品时不会登记卖家的身份信息,也不问废品的来源。经常卖施工后不用的“边角料”。一些施工队工人发现这个“漏洞”后,为了挣“快钱”,便把陈某某的废品收购站变成销赃地,把偷来的交换机、网线、电缆线、铜排等卖给陈某某。当他人把成批的网线、交换机等“废品”拉到废品站时,陈某某一眼就知道不正常,“他们卖的这些设备废品,虽然看起来很旧像是没用的,但不应该由施工队来卖,肯定是偷来的,但我不想错失生意!”
据查,2020年3月至10月期间,陈某某明知他人所卖网络交换机、网线、电缆线、铜排来路不明,仍先后18次予以收购,收购的网络交换机价值人民币5012元;网线价值人民币5325.925元;电缆线、铜排价值25962.6元,涉案价值总计36300.525元。
鉴于陈某某属于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量刑建议。近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作出上述判决。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