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9日讯(通讯员 戴乐乐 记者 刘浏)冒充女性与他人交友“网恋”,后以买手机、帮亲戚还债等为由骗取钱财,12月6日,经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顾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顾某是一名95后小伙,平时在启东打工为生,但大手大脚的花钱习惯总是令他入不敷出。今年5月一天,苦于囊中羞涩的顾某,竟想到在网络上冒充女子与人谈对象来骗点钱。说干就干,顾某随即注册了一个女性陌陌账号,并在网上找了几张漂亮女性照片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上,等待“男朋友”的出现。没过几天,被害人施某通过陌陌主动找到顾某聊天。顾某为让对方不起疑心,便虚构了一名未婚女性身份,还主动嘘寒问暖,就这样很快与施某发展成为网络男女朋友关系。
为了讨好“女朋友”,施某多次给顾某发送微信红包,眼看时机差不多后,顾某开始编造租房、买手机、帮哥哥还债等理由骗取施某钱款,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施某每次都如数满足顾某要求,仅2个多月,顾某通过微信、支付宝骗取了26000多元。因顾某迟迟不肯露面,也不还钱,施某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让施某始料未及的是,跟自己聊了那么久的“女朋友”竟是个大小伙子。
启东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甜言蜜语,尤其当对方提出索要钱财时,一定要捂紧自己“钱袋子”,不轻易转账、汇款,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