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两公”律师管理规范化,江苏省司法厅出台实施办法

扬子晚报

截至11月底,江苏省已有2206家党政机关开展公职律师工作,352家企业开展公司律师工作。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江苏省司法厅了解到,为推动“两公”律师管理规范化,省司法厅日前出台《江苏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并将于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

据介绍,目前江苏全省共有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7417名,“两公”律师人数占全省律师总数19.14%,“两公”律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江苏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建立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集中配备公职律师为党委、政府各部门提供服务,或对本地区公职律师进行跨部门调配使用。实行垂直管理或双重领导的党政机关,可以由上级单位统一设立公职律师管理部门,在本系统内实行公职律师统筹管理。公司律师方面,明确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所属各企业间统筹调配和使用公司律师,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统筹调配公司律师为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同时,扩大民营企业适用范围,降低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门槛。建立“两公”律师职前培训工作机制,申请担任“两公”律师的应当参加所在地律师协会组织的任职前培训。

在监督指导方面,两份《实施办法》明确“两公”律师惩戒处理具体规定,“两公”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可以依法依规实施惩戒。确立向“两公”律师所在单位发出问询建议函的监督方式,所在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发出指导监督意见函。

通讯员 沈司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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