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忍前夫辱骂殴打将其杀死 适用认罪认罚从轻处罚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2月2日讯(记者 刘浏)前夫不仅败家还常常家暴,女子不堪其扰将其杀死后自首,检察机关认为该案具有特殊性,同时,被害人近亲属取得谅解并求情。在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后,女子签署具结书,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从轻处罚。

被告人殷某(女)与被害人莫某于1991年结婚,并育有二子,2018年协议离婚,但仍然共同生活。期间,莫某因嗜赌欠下大额赌债,多次向殷某索要钱财未果。莫某意图变卖二人共有的唯一房产,殷某不同意。莫某多次驱赶、辱骂殷某,殴打殷某头部、背部、腿部等,多次打砸家中物品。殷某不堪忍受,遂产生杀害莫某的念头。2019年9月29日,殷某在家中采用投放鼠药、扼颈等方式将莫某杀死后投案自首。2020年3月23日,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殷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殷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2019年12月2日,公安机关以殷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殷某故意杀人案具有一定特殊性:一是被害人莫某不务正业、长期嗜赌,且有多次家暴行为,是促使殷某产生杀人动机的重要原因;二是殷某作案后自首,且得到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检察机关及时告知殷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殷某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因殷某未委托辩护人,检察机关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并充分听取法援律师意见。检察机关多次听取被害人近亲属意见,被害人近亲属希望对殷某从轻处罚。殷某签署具结书前,检察机关向殷某和法援律师详细阐释了本案拟起诉认定的事实、罪名、情节,量刑建议的理由和依据,最终在律师见证下殷某签署了具结书。2019年12月30日,检察机关以被告人殷某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从轻处罚。法院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针对近年来办理的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命案进行调研,发现因女性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纠纷导致的命案数量较多。2021年3月,检察机关联合当地妇联、司法局开展“三八”维权线上普法直播活动,宣讲我国法律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规定、女性遭遇家庭暴力时的应对策略等内容,引导女性以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直播期间超过50万人次参与,普法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在办理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时,应认真分析被告人杀人动机、犯罪性质、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认罪态度等因素。对于因家庭暴力等导致被告人产生杀人动机,被告人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获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的案件,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建议从轻量刑。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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