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全省首家刑事执行“云检察室” 看守所、社区矫正、监视居住等全部远程监督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2月2日讯(记者 刘浏)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如皋市检察院建成集“巡回+派驻”于一体的全省首家刑事执行“云检察室”,有效解决了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传统的零距离、接触式办案监督模式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需求的难题。

记者了解到,“云检察室”依托自主研发的视频“抽帧压缩”及“移动云视讯”两项技术,对接4个相关数据平台,上线“2+4”刑事执行大数据集成监督系统,全面覆盖看守所执法活动监督、社区矫正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等刑执工作,实现了对重点人员、重要场所和重点时段全程无接触式远程监督和全天候闭环监督。

今年,在押人员郝某某通过该平台频繁申请约见驻所检察官,要求对其救助同监室羊癫疯患者的行为认定为立功。驻所检察官对相关视频及时进行了回放审查,同时利用抽帧技术对郝某某在被羁押期间的视频录像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认定郝某某的救助行为达不到立功标准,但可以评价为有良好表现,并通过“云视讯”对郝某某反复释法说理,郝某某最终息诉,法院亦采纳了该意见。该案成为全省将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酌情从轻处理量刑意见的典型案例。

在“云检察室”,驻所检察官常态化开展重点视频抽帧巡查,形成每日“八必查+随机抽查”的视频审查模式。此外,如皋市检察院还在监区内设置检察“云信箱”,及时了解和处置在押人员诉求,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除了满足看守所日常检察工作需求外,“云检察室”充分发挥“天眼”功能,对社区矫正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进行全程动态“云检视”,实现全方位、全时段、全流程的检察监督,有效提升查纠整改环节法律监督专项核查效率。

目前,刑事执行大数据集成监督系统上线100余天,已审查超过30000小时的重点视频信息,接受远程预约检察官21人次。如皋市检察院通过线上发现线索、线下调查核实,发出多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有效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精准监督、高效监督、溯源监督和集约监督。

“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为打通刑事执行检察‘最后一公里’插上‘云’翅膀。”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兰表示,今后将积极探索“异常行为分析技术”,努力提升智能化数据研判能力,进一步拓展刑事执行大数据集成监督系统功能,不断完善“云检察室”技术覆盖面,强化法律监督刚性,夯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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