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楼道起火 休假消防员立刻进入上班模式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2月2日讯(通讯员  沈忱 刘权 记者 朱鼎兆)一辆电动自行车在9楼楼道突然起火,接警的消防员赶到现场进行施救时发现,现场早有一名身着消防体能作训服的男子正在用水枪灭火,原来,这名男子是淮安市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专职消防队消防员程亮,火情发生时,他刚好休假在家。

休假在家的专职消防队消防员程亮(右)在灭火

11月30日下午2时20分许,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源尚城小区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火灾。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发现,9楼的连廊不断冒出黑烟,外墙已被熏黑了一片。他们迅速冲到着火的连廊,却看到一名身穿消防体能作训服的男子已早到一步,正在使用水枪对楼道里着火的电动车进行扑救。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火势被成功扑灭。

被烧毁的电动自行车

原来,身着消防体能作训服的男子是盐化专职队的一名消防员,名叫程亮。火灾发生时,他正在家中休假。“我在家里洗衣服,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感觉应该是有电线烧着了。紧接着,就听到楼下邻居喊‘9楼着火了’。”程亮说,他迅速出家门奔到9楼,发现连廊上一辆电动车正在熊熊燃烧,便配合物业人员用灭火器救援,但火势没有得到控制。于是他迅速打开了楼道里的消火栓,拿出一把水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灭火。

据了解,很多小区楼门前尽管张贴了“禁止推车上楼”的消防安全提示,但仍有居民推车上楼,甚至在楼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消防部门提醒,根据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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