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网约车司机被查出醉驾。
扬子晚报网12月2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民警在对一辆白色传祺网约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驾驶员夏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84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面对民警的询问,夏某承认,他头一天晚上在家和朋友喝了白酒。次日感觉酒劲过了,夏某便驾车上路接单挣钱。结果,在送客人去目的地途中被民警查获。
由于夏某驾驶的是预约出租客运,属于营运车辆,根据法律规定,夏某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吊销驾驶证并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面对这样的结果,夏某当场傻眼,后悔莫及!
交警提醒:网约车是属于营运车辆,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罚要远远重于酒后驾驶普通私家车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得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