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期路口还有3秒绿灯,“前减后抢”式追尾该谁担责?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2月2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遇信号灯路口应当减速慢行,这是对司机安全驾驶交通文明基本要求。交通早高峰道路拥堵,碰上一个红灯又得停下来眼巴巴苦等一两分钟,有些司机习惯性抢灯,往往遇到前车减速、后车抢灯不成急刹导致追尾。

12月1日早高峰,在南京江宁天印大道金箔路路口,由南向北方向直行车道内,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车辆追尾原则后车担负责任,但后面追尾的白色小轿车刘某却不乐意。“绿灯明明还有3秒,他却减速刹车,我在后面来不及了,急刹车,结果还是撞上了。”刘某称。

当地东山交警中队事故民警调取路口监控核实,事故发生前,距离路口停止线约15米处,前方灰色轿车司机邵女士在绿灯还有3秒时,选择刹车减速慢行,到停止线处已是黄灯后停车,准备等待下一个周期信号灯。

此时,后方白色小轿车刘某车速较快,没有保持安全距离,直接追尾撞上前车。刘某称,“正常情况下,这个时间加个油门完全是能过去的。”但邵女士表示:“本来我是准备开过去的,但路口车多,我后来出于安全考虑,犹豫了一下,就停下了。”邵女士的举动对于后车刘某而言,显然是有些太突兀了,结果没反应过来,跟着刹车但还是没来得及,“咚”的一声就撞上了,于是就产生了一起追尾事故。

虽然后车司机刘某表示很委屈,明明都能过去的绿灯,前车踩了油门,自己也跟着踩了油门,怎么能料到前车突然不过路口,导致自己刹车也来不及了。

对此,交警解释称,过红绿灯讲究的就是“宁等一分不抢一秒”,车辆通过信号灯路口应当减速慢行,并注意观察。在这种情况下,前车停车情有可原,后车经过路口时,要保持低车速和合理的车距,就算急忙刹车,也有充裕的时间和距离进行反应。事故之所以发生,还是后车车主没有掌控好车距导致,存在抢灯的侥幸心理,这属于路口“前减后抢”式追尾。为此,刘某负此次事故的全责。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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