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擅自装修法院查封房产“屡教不改”,被司法拘留15日

扬子晚报

擅自撕毁法院张贴的封条,安排施工人员对法院已查封、扣押的房屋进行装修……近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案外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宿城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蒋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胡某开发的位于该市宿城区洋河镇某小区的200余套房产,并张贴查封公告、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今年4月16日,执行干警在现场张贴封条时,发现其中一套房产正在进行装修装潢。经核实,正在实施装潢的柳某某声称该套房屋是其2018年从张某处购买,一直没有装潢。了解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立即要求柳某某停止施工,并向其进行法律释明,同时告知尽快采取申请执行异议的救济途径进行维权。

随后,执行干警对该房屋张贴封条,告知柳某某在提出执行异议审查期间不得擅自撕毁封条、不得继续装修装潢,以便将其损失降低到最低。然而,柳某某在执行异议审查期间,以房屋漏水为由擅自撕毁封条,并安排施工人员继续装潢,执行干警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柳某某进行口头训诫,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再次张贴封条。

之后,柳某某再次撕毁封条将房屋装潢完毕,并在抖音平台发布其入住新房的视频。执行法官得知柳某某擅自入住涉案房屋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传唤柳某某到法院接受处理。但柳某某拒不配合,并且拒接执行法官电话。

近日,经过严密布控,宿城法院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前往洋河柳某某居住的小区及其工作单位对其进行强制拘传。执行法官与柳某某进行谈话,但其仍不能认识自己违法行为,法院遂依法对柳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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