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入境 一缅甸籍妇女被射阳警方遣送回国

扬子晚报

外国人因公因私进入我国国境,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否则就是非法入境。12月1日上午,记者从射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获悉,他们成功遣送了一名非法入境的缅甸籍妇女回国。

今年9月份,射阳警方的民警在日常工作管理中,发现一名来自缅甸国的妇女在该县境内居留,而该妇女也无法提供相关的合法有效证件,随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名妇女作出审查决定,同时处以一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经审查,该名妇女自称陈某,是缅甸国籍人,于2013年非法入境中国,后于2021年2月份辗转来到了射阳。11月29日,射阳警方依法作出了遣送出境的处罚决定。为了保证陈某被顺利遣送出境,射阳警方高度重视,在上级机关的精心指导和多方协调下,安排民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遣送规定,对非法入境的陈某执行遣送。

12月1日上午,射阳警方的民警将陈某安全护送到猴桥口岸遣送出境,移交给缅甸警方处理。

通讯员陈冬平  陈征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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