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母亲为学习家暴女儿,“不服”法院人身保护令被拘留7天

扬子晚报

母亲离婚后独自带着上小学的女儿生活,却屡屡因学习方面的原因以暴力方式“拔苗助长”。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母亲在收到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仍不思悔改,被法院司法拘留7日。

丹丹(化名)今年12岁,在南通某小学就读。4岁那年,母亲杨某与父亲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约定,丹丹由杨某直接抚养。2018年起,外婆刘某发现丹丹的脸上、身上经常出现各种伤痕。再三追问之下,孩子道出实情:妈妈时常会给她布置课外作业,如果不能及时完成,就会遭到辱骂甚至殴打。

看到外孙女一再受伤,刘某与杨某反复沟通无果,无奈之下选择报警。经公安机关初步鉴定,丹丹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当地派出所向杨某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要求其纠正不法行为,严禁对丹丹实施家暴。但一纸告诫书没能让杨某停止暴力行为,2021年1月,因丹丹没有完成课外英语测试,杨某再次用指甲抓伤丹丹的脸部,甚至用锅铲烫伤丹丹的手部,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代丹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禁止杨某对丹丹实施家庭暴力。2021年4月,杨某再次对丹丹施暴,崇川法院当即作出拘留决定书,对杨某司法拘留7日。

“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生活,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的法定职责。”据介绍,本案中,杨某罔顾丹丹成长学习的客观规律,急于求成,以暴力方式拔苗助长,而在收到家庭暴力告诫书后,杨某毫无悔改之意,持续使用暴力,严重危害丹丹的身心健康。

法官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非一纸空文,而是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公然违抗法院裁判已经触碰了司法底线,必将受到严惩。通过训诫、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惩罚施暴者,让反家暴不再停留在纸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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