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承包的三亩地当成自家的,老人6年10次诉讼 司法救助让他重燃生活希望

扬子晚报

2015年7月,刘某被同村的李某诉至法院,对方请求返还被老刘占有的三亩土地。随后的6年时间里,刘某因这三亩土地,先后经历了8次民事诉讼和2次行政诉讼,直到2021年6月,刘某向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来信申诉。

“1998年土地承包后,李某将承包土地交还村委会,此后部分土地由我耕种。2004年土地调整期间,村委会又将该土地发包给李某。2015年我们开始打官司。2016年政府却在该土地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向李某颁发了确权证书……”在申诉信中,刘某认为政府确权行为侵害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为详细了解刘某反映的情况,办案检察官张军林随后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原来,在土地承包时,李某取得3块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获得县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00年,李某将该土地委托给村民刘某甲代种,后刘某甲又转给刘某耕种。其争议焦点在于,刘某认为其对涉案土地虽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自己一直实际耕种,因此不服政府的确权登记行为。

这场土地纠纷让昔日的同村村民成了仇人。化解刘某的“心结”,才能让他心服口服。 “我和老伴以种地为生,要是没了土地,我们的命也就没了。”刘某激动地说。交谈中检察官了解到,刘某儿子三年前生了一场病,为减轻儿子的生活负担,刘某对那三亩地进行了开荒,花费了大量精力,每年种地有些收成,现在要被收回,他实在心有不甘。

检察官反复思考,刘某的情况要实现实质性化解、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启动司法救助程序。6月17日,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一解答了刘某的疑惑。有理有据、开诚布公的公开听证取得预期效果。虽然刘某没有当场表态息诉罢访,但态度有所转变。

随后,检察院与县委政法委进行沟通,县委政法委同意司法救助的意见。伴随司法救助调查程序的启动,刘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刘某对检察官表示:“你们做了大量工作,现在又打算救助我,我还能说什么呢,我服判,地还给人家,不再上访了。”拿到救助金后的老刘动情地说,司法救助让他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通讯员 汪远 方文龙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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