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深夜楼道内电动车熊熊燃烧,4种不当行为导致火灾发生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1月29日讯(通讯员 南消轩 记者 陈勇)大团的火球在熊熊燃烧,浓烟漫天、气味刺鼻。这样的场景发生在家门口,你会害怕吗?近日,南京六合区一小区六楼楼道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因违规充电发生火灾,幸好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11月27日晚10时许,南京消防119接到报警,称南京六合区方州路一居民小区楼道中停放的电动车失火。指挥中心立即调集辖区消防站赶赴现场处置。周边居民报警后,自行使用消防栓扑救火灾。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前,明火已被居民扑灭。经了解,失火电动车位于楼道内,着火时正在充电,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

大火过后,楼道里已是焦黑一片。根据火场的一些情况,消防员复盘时发现有4种不当行为导致了这场火灾的发生。

一是违规飞线充电。在火灾现场,消防员发现了飞线充电的痕迹,电线的一头已经烧得焦黑,而另一头还连在居民家中。这样的充电方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电动车及蓄电池违规进入电梯。这起火灾中,燃烧的电动车正停放在楼道内充电,不远处就是该单元的电梯,车主正是通过电梯将电动车带入楼道。消防部门提醒,此前已发生过多起电动车及其蓄电池在电梯、楼道内起火伤人的事件,应当引以为戒。根据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拒不听从劝阻、制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在高层民用建筑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并充电。这起火灾发生在居民楼的楼道内,火势一旦蔓延将严重危及周围居民的生命安全。发生火灾的居民楼是一栋高层建筑,起火位置在该建筑的6层。根据8月1日正式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是购买的电动车产品来源不明。据了解,此次起火的电动自行车是车主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的,产品质量无从保证。

电动车火灾已发生多起,惨痛的教训一定要牢记并引以为戒。此外,南京消防还要提醒大家,请勿使用非原装劣质产品配件!请勿违规改装电动车!珍爱生命,合规充电!

校对 徐珩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