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涉毒女子把女儿当“护身符”无法收监? 多部门社会征集临时监护代养人

扬子晚报

借口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屡次涉毒的女子应受的刑罚无法执行,她甚至将女儿当成“护身符”,不断触碰法律底线。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检察官会同公安、民政、妇联等多部门会商,最终决定为女孩招募一个爱心家庭,成为孩子的临时监护代养人。

“这个囡囡真的太可怜了,不认识数字,没去过公园,我们保证好好照顾她,给她一个完整的童年。” 李先生夫妇真诚地说道。看到对方负责的态度,正在回访的检察官李晓艳十分欣慰。 2021年11月18日,经过梁溪区检察院未检和刑执部门的全力协作,这场历时近八个月的“爱的接力”终于圆满地完成了交接。

“小棉袄”变成“护身符”?

2021年3月的一天,梁溪区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主任马奔接到公安机关的反馈,因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罪犯陈某某的案件无法执行。马奔立刻将该情况反馈给了未检部门主任李晓艳。

“母亲瘫痪在床,还有个4岁的女儿,到底要不要收监呢?” 2021年3月的一天,面对2个月前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的罪犯陈某某,一边是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一边是未成年人的保护,案件承办检察官李晓艳陷入了两难的困境。

现年47岁的无锡人陈某某,无业,2016年至2018年间多次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均未执行,2018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管制一年,2021年1月又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判决生效后,因罪犯陈某某系其4岁非婚生女儿乐乐的唯一抚养人,导致未能收监执行,判刑后陈某某又多次因吸毒被行政处罚,但均因上述原因而未能执行。

显然,陈某某深知:只要有年幼的女儿在身边,她就可以一次次触碰法律的底线。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乐乐却被妈妈当成了“护身符”。面对这个自私而又不负责的母亲,法律真的束手无策了吗?

集思广益招募爱心家庭

通过走访街道社区,李晓艳了解到陈某某的其他近亲属确因年事已高、身患重病等原因,无法照料其女儿,而孩子的生父究竟是谁,陈某某也说不上来,看似陈某某是唯一能够照护女儿乐乐的人。

区委政法委就陈某某子女监护、抚养问题召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妇联、街道社区等单位开展专题会商,并依据新近施行的《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立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最终形成由各方共同参与、政府托底监护、民政具体落实的解决方案。但是在如何照顾乐乐的问题上,大家犯了难,而陈某某的收监执行还是没有进展,她仍旧逍遥法外,并因吸毒在今年七八月份先后两次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

经过各家单位集思广益,最终决定为乐乐招募一个爱心家庭。“通过向社会招募爱心家庭,为儿童提供暂时性家庭庇护,我们民政局也会有偿为家庭提供生活照料、亲情陪护、课业辅导、情感支持等服务。”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到。

经向社会公开招募,有6个家庭积极报名参与,经民政部门和街道推荐,检察官上门考察,在综合了工作时间、家庭条件、与幼儿园的距离等多个因素后,从事教师工作的李先生一家脱颖而出,成为了乐乐的临时监护代养人。

自私母亲终尝苦果

解决了乐乐的监护问题,11月10日,在检察官的当场监督下,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执行收监。面对执行人员,陈某某百般抵触,当民政局工作人员提出要带点乐乐的衣物和玩具到爱心家庭,她的自私的嘴脸又一次暴露。“不许拿,这些都是我买的,你们不让我带孩子就自己去想办法!” 在将乐乐送到爱心家庭后,执行人员正要外出购买乐乐的生活用品时,李先生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玩具和衣物。而到了新家的乐乐也没有哭闹,很快就和李先生家小自己2岁的弟弟玩了起来。

“法理不外乎人情,把孩子从母亲身边带走,看似不近乎人情,但是陈某某以孩子为‘护身符’,多次违法犯罪,她不是位称职的母亲,她应当为自己的罪行承担应有的责任。”在谈到该案的办理时,检察官李晓艳说。各部门协同作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把法律的温度传递给了像乐乐一样身处困境的儿童。检察官希望像陈某某一样的家长不要再因自己的无知与自私伤害到无辜的孩子。“棉袄”虽暖,但请学会先去暖“她”。

通讯员 安龙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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