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姑娘嫁到中国,
干起了“媒婆”的行当,
被介绍人没有护照咋办?
找人偷渡。
近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案件,被告人小花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越南姑娘小花和小琴分别嫁到江西黎川、南城。2019年3月份,小花回越南老家探亲,听闻小王想嫁到中国来但却没护照。小花知道小琴是偷渡来的中国,尽管已经在中国很多年,但是没有护照,遂联系小琴,叫其帮忙带小王来中国。小花与小琴谈妥费用后,支付给小琴1000多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3000多元),让小琴带小王偷渡到中国。
之后,小琴就带着小王从越南偷渡进入中国来到黎川。小花将小王介绍给万某,万某支付了小花13.9万元人民币彩礼后将小王娶回。在给付小王一些费用后小花获得介绍费5万元左右。
小琴在案发前已回越南,小王将被遣送回国。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花,违反国境管理法规,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鉴于小花具有自首和认罪认罚的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