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4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在南京苏源大道融智路路口自西向东方向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当地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据介绍,民警在现场发现,两辆轿车相撞后,前车SUV左侧尾灯受损,所幸事故中无人员受伤。为防道路拥堵,民警迅速行动,将事故车拖离,并将事故人员带至秣陵中队了解情况。
经查,当时SUV驾驶员王某正常行驶时,遇前方人行道有行人过马路,于是立即减速让行人通行。此时,后方小型轿车驾驶员金某驾驶的车辆速度较快,且没有遇人行道减速慢行的意识,等反应过来时已刹不住车,径直撞上前车车尾。该起事故因后车金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民警判定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请司机朋友们谨记交通规则,做到安全出行。
校对 王菲